此項目已經申報消防設計審核,屬于備案制,消防大隊也給備案憑證,并確定未被抽中。過了一段時間,消防大隊又一個審查的人員告知我們,在之前申報表中使用性質寫的“居住建筑”,沒涵蓋商業。判定我們虛假申報,要求停工處罰。 小區情況為,總建筑面積54145.98平米,4棟18層高層建筑,一個地下室,建筑高度50.4m。 部分外面地下室有個別商業門面,部門一層個別有商業門面,基本都很小,每間幾十平米左右。 那我們已備案的消防設計,填的居住建筑 是否屬于違規? 接下來改怎么處理?
消防設計、消防報審對于新建或者重新改造裝修后都是
公共聚集場所使用或者開業前應提交下列資料1、 填報《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2、 申辦場所平面布置圖(應標明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3、 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4、 防火安全組織機構及人員名單5、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6、 疏散、滅火預案7、 申辦場所建筑消防審批及工程竣工消防驗收意見書8、 可燃材料阻燃處理檢測證明、裝修材料燃燒性能證明9、 租賃甲乙方消防安全協議10、 租賃契約11、 房屋產權證明12、 電檢報告13、 消檢報告裝修報審資料1、 填寫《北京市建筑裝修改造工程消防審核審報表》一式兩份2、 裝修改造方案、裝修改造所在層面的原始平面圖;改變或新增 的消防設計方案及圖紙3、 消防安全協議書、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消防安全保衛措施和用火用電制度(建設單位、產權單位、物業管理單位與裝修改造的施工單位簽訂)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1、 規劃局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或規
如題。感覺各個區縣消防支隊要求提供的材料都不完全一致,辦理程序也各有差別,有時挺耽誤事的,不知有沒有好的辦法可以快速取得消防手續?
現場去看了一下,發現消防管道安裝的末端噴頭的管道有很多進行了彎折,原因肯定是由障礙物或與其他管道相碰之類。想請教一下這種做法允許嗎,如果有有什么危害。
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手續代辦的風險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注冊消防工程師申請注冊,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 如注冊手續交由他人代辦,容易出現信息、材料錯誤、不實的問題,不僅會影響申請人辦理注冊,還易產生違法違規行為。 湖南省消防救援總隊在此提示:
《高規》7.2.4 高級旅館、重要的辦公樓、一類建筑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等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其它高層建筑,應設消防卷盤,其用水量可不計入消防用水總量。條文說明:7.2.4 本條是新增加的。消防卷盤叫法不一,有小口徑自救式消火栓、自救水槍、消防水喉、消防軟管卷盤、消防軟管轉輪、急救消火槍等叫法,本條稱之為消防卷盤。消防卷盤由小口徑室內消火栓(口徑為25mm或32mm)、輸水膠管(內徑19mm)、小口徑開關水槍(噴嘴口徑為6.8mm或9mm)和轉盤配套組成,長度20~40mm的膠管卷繞在由搖臂支撐并可旋轉的轉盤上,膠管一頭與小口徑消火栓連接,另一頭連接小口徑水槍,整套消防卷盤與普通消火栓共放在組合型消防箱內或單獨放置在專用消防箱內。消防卷盤屬于室內消防裝置,適用于撲救碳水化合物引起的初起火災。它構造簡單、價格便宜、操作方便,未經專門訓練的非專業消防人員也能使用,是消火栓給水系統中一種重要的輔助滅火設備,在近年來興建的高層民用建筑已有應用,并受到歡迎。本規范推薦在有服務人員的高層高級旅館、重要的辦公樓、商業樓、展覽樓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
我做了一個小區的室外消防給水系統,把消防系統分成低壓和高壓兩個給水系統,室外消火栓設在低壓給水管上,和生活給水合并,最不利點滿足十米的水壓要求,而高壓給水系統是從泵房加壓供給室內消防給水系統,我就是不知道這樣做合適嗎?而且我在泵房設的消防水池是按小區的最大一棟的室內消防用水量來計算的,室外的消防用水量市政上可以滿足,從泵房我引了DN150的兩根管子,中間連通來滿足室內消防用水量,這樣做合理嗎?有的時候我就是弄不清楚,這樣管徑會不會很小,因為小區很大,我就做了一個消防給水環管,只供室內消防的,而且管徑都是150的,請各位幫忙啊?這樣做合適嗎?
單體地下室消防水池內儲存室外消防水量,室外消防水量30L/S,由于室內外地形高差較大(大于6米),無法設置室外消防車吸水井,故在地下室內設置室外消防泵:問:是不是需要按一臺消防車占一個室外消火栓,一臺消防車消防流量按2支水槍10L/S計算,故本單體四周設環形室外消防管網,管網上接三個室外消火栓。請問這樣的做法可行不?按室外消火栓保護考慮設一具室外消火栓可足夠。
室外消防管道,其管徑應該根據室外消防用水量來算,還是根據消防總用水量來算?我是這樣考慮的:一、對于高層建筑,室外消防管網獨立設置的情況(消防與生活用水分開):(一)室外消防直接由市政水壓供給,室內消防通過加壓泵供給,此時,室外消防管道應該根據室內外消防總用水量進行計算,理由如下:我們知道,火災時,室外消火栓一般向兩個方向進行使用,一是通過消防車加壓直接撲救火災,此部分用水應該是室外消防用水量;二是在室內消防泵出現故障或火災過大室內消防用水不足時,通過消防車和水泵接合器向室內消防管網進行供水,此部分用水應該滿足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由此可見,按最不利情況來考慮時,室外消火栓的出水量,理應是室內外消防用水量的總和,因此,獨立設置的室外消防管道應該按室內外消防總量進行管徑的計算。(二)如果室內外消防用水都由消防泵加壓供給(市政水源不滿足要求的情況),情況有二,一是室內外獨立設置兩套消防泵系統,則室外消防泵的流量應該是室內外消防用水量的總和,室內消防泵的流量仍按室內消防用水量進行計算;二是室內外消防共用一套消防泵系統,則此消防泵的流量,毫無疑問的應該按室
大家好,我是做建筑裝飾方面的設計人員,非結構專業人士。現在一個項目,甲方和老板商量,想在頂樓消防樓梯間開個門洞,到一個會議室。消防樓梯間應該是筒體結構。想請教下從結構上來講行不行得通。行不通我寧愿辭職也不會畫那個圖的。
我的理解是,設置一路備用電源給燈具用,同時這路電源連到消控中心,一旦常用線路斷開,消控中心控制備用線路強啟,點亮燈具。但是附件似乎用接觸器控制強啟?沒看懂,求指點呀
最近開始做消防資料 我只知道分部分項這些大項 里面到底包括那些檢驗批和試驗求高人指點 還有分部分項工程報驗是不是不需要工程報驗單直接拿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找監理簽字就行,檢驗批加上報驗單,比如打壓試驗這些添加申請表 求高人指點
朋友介紹一個消防工程做,在江西南昌,我從來沒接觸過消防,只知道個大概,想請問現在一般消防工程的單價是多少?如何結算的?我朋友說是按進度付款的。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7.4.8 設有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給水系統,其增壓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7.4.8.1 增壓水泵的出水量,對消火栓給水系統不應大于5L/s;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應大于1L/s。7.4.8.2 氣壓水罐的調節水容量宜為450L。條文解釋:7.4.8 設有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給水系統,其增壓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7.4.8.1 增壓水泵的出水量,對消火栓給水系統不應大于5L/s;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應大于1L/s。7.4.8.2 氣壓水罐的調節水容量宜為450L。疑問一:增壓水泵的流量怎么選擇?疑問二:氣壓水罐的調節水容量一定為450L?如果選擇大流量噴頭K=115,甚至更大,氣壓水罐的調節水容是不是加大?
現在消防驗收上有個很麻煩的問題,就是驗收的人不一樣,標準也不一樣,我們做了幾個都是這樣的,一開始沒有事或者要做的,等做完了換了一批人驗收,一些方面又不行了,或者多做了。能不能有個標準呀,規范還要看各人的理解,暈。全國那么多的省,相互之間的標準也不一樣,真弄不懂為什么會這樣。
1、消防水炮給水系統是否需要連接至屋頂水箱,并設置增壓穩壓裝置?2,屋頂水箱設置在夾層,空間不夠,將增壓穩壓裝置放在負一層的消防水泵房內,這樣的話增壓穩壓裝置的進水應該從哪里連接?連接自屋頂水箱還是直接連接自地下室的消防水池?
消防竣工驗收后,另一個施工隊(空調)把噴淋管改動了。 然后改動的地方出現了問題(漏水),最后追究責任,是個什么情況~PS:我媽是在甲方單位的現場工程師,碰到了這個問題,她也不是很懂法律法規的問題。只有問我,可是我都是搞結構設計的,完全不知道關于現場施工的一些事情。求各位大神幫忙解答,然后是要把具體的法律文件有關規定給告訴我~~~謝謝大家了~~
有關消防,聽說有的是按米算,那大概什么價位,如果是按消防箱,要是一個500話,那比如一個車間周圍就幾個消防水箱,那不是虧大了。。消防弱電又是怎么取價,如果是按點,那按各位師傅們經驗價是多少。,謝謝!!!
兩個消防管道這樣連接是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