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太大,可否將消防水箱與給水水箱連接,并在連接管上按止回閥,防止消防水進入給水水箱,從而減小消防水箱容積又能保證消防用水量。
本帖最后由 灬天蝎石榴木『 于 2014-4-19 15:08 編輯 請問,屋頂消防水箱有給水當量嗎???有的話是多少啊???
我到我們宿舍樓頂看了,發現有兩個水箱,聽說消防的要比給水的大,然而自來水水箱只有一立方大,而消防的卻有十多方,不明,請各位賜教,謝謝
現有一12立方的消防水箱,有2個問題向各位討教,謝謝1:消防水箱應該采用不銹鋼還是碳鋼比較好?兩種材料在價格和使用上有什么區別嗎?(因為一般我們都用不銹鋼)2:如果采用碳鋼做消防水箱,那么碳鋼板的厚度等控制上有什么要求嗎?頭次遇到這個問題,希望得到各位的指點,謝謝
辦公樓四層,體積>10000M2,市政供水壓力足夠最不利點的要求,但只有一條市政管網,規范要求設消防水池,但屋頂水箱需要嗎,消防水池是否要用消防水泵與管網連接
(二)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作為消防水源的條件 1.消防水池有足夠的有效容積。只有在能可靠補水的情況下(兩路進水),才可減去持續滅火時間內的補水容積。湖北消防工程師代報名 2881645103 2.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井)。 3.在與生活或其他用水合用時,消防水池應有確保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術措施。 4.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還應采取相應的防凍措施。 5.取水設施有相應保護設施。 (三)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的條件 1.利用江河湖海水庫等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時,其設計枯水流量保證率宜為90%~97%。看是否有條件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懸浮物等物質堵塞消防設施的技術措施。 2.天然水源要應當具備在枯水位也能確保消防車、固定和移動消防水泵取水的技術條件;若要求消防車能夠到達取水口,則還需要考慮能夠設置消防車道和消防車回車場或回車道的條件。 3.利用井水作為消防水源時,水井不應少于兩眼,且當每眼井的深井泵均采用一級供電負
消防水池及高位消防水箱是消防設計經常性考慮的問題,什么情況下必須設置消防水池或高位消防水箱呢?一項目為四層非高層丙類廠房,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30L/s,室內消火栓20L/s,采用2路消防供水,供水管均為DN200那么從水量上可以不考慮設置消防水池,但是市政供水壓力0.16MPa,室內消火栓口壓力要求0.35MPa,室內消防必須加壓,由此也必須設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去滿足室內消防壓力要求。這樣室內消防為臨時高壓消防系統,一般考慮設置高位水箱,若不設置高位水箱,則需設置消防穩壓泵。相關規范GB50974-2014,其主要條文如下:4.3.1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應設置消防水池: 1 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 當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新手,現有2個問題請教一下大家,望賜教,謝謝先1、我們單位的室外環網的壓力是0.2-0.3mp,如果要是直接在上面接室外消火栓的話,地下室的消防水池還要考慮室外消防的水量嗎2、單位新計劃蓋一4層的廠房,如果不在樓頂加消防水箱,怎么保證18m3的初期消防水啊(也沒有水塔)
本工程地下一層,地上三層,噴淋的設計流量是10L/S,消火栓的設計流量是15L/S,請教各位大俠消防水箱和水池的體積是多少?怎么計算? 小弟不才,在此恭候各位大俠蒞臨指導~!
屋頂消防水箱好幾個樓共用的話 除了設置消防水箱的那個樓外那些共用這個消防水箱的建筑 他一般都是怎么把消防水箱的水接到其他樓的?是直接接的室外環狀消防管網還是單獨接到每個樓的立管的
本帖最后由 mrcy90 于 2013-7-24 16:45 編輯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8.4.4 2 消防水箱應儲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當室內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經計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儲水量大于12m3 時,仍可采用12m3;當室內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經計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儲水量大于18m3 時,仍可采用18m3;《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7.4.7當采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應設高位消防水箱,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筑不應小于18m3;二類公共建筑和一類居住建筑不應小于12m3;二類居住建筑不應小于6.00m3。先說明一點:建規總說明中和高規總說明中分別說明適用于不同的建筑類型。所以這兩條規范內容沒有交叉。<
各位前輩,請問只有消火栓系統沒有噴淋系統,必須設置屋頂消防水箱嗎?前十分鐘消防用水量可不可以由設置在泵房的增壓設備提供?
請教各位大神,消規5.2.1中規定商店建筑( 總建筑面積>10000平,<30000平)設置36T消防水箱,那么一個基地里比如是兩個各6000平的商業,那么是按18T還是36T來設計消防水箱容積呢?由于寫了一個總建筑面積,所以有點糾結。不知道是按一棟建筑來算,還是按整個基地里的所有商業部分來算。
根據新版規范,消防水箱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但貌似沒說初期火災的時間。 新規范只規定了各種情況下水箱的最小容積,并無最大容積的要求。舊規范超過18立方仍按18立方。 現在有些倉庫噴淋計算下來,流量都是100L/s左右。按10min計算,水箱容積都要至少60立方。 這點不知如何解決。
有一個小區。分了幾期建設。第一期2011年按一類高層公共建筑設計,定了屋頂消防水箱18立方。現在做第三期想利用原來的消防水箱,但新的消火栓規范需要36立方消防水箱。是要重新獨立設置“一個”36立方的消防水箱?還是可以利用原來的消防水箱,另外在其它建筑屋頂再設一個18立方的消防水箱?【這種情況除了水箱高度要一致意外,還有其他要求嗎?】謝謝了。
消防越來越受到重視,建筑給排水中的消防問題也同時受到了大家的關注,因此消防水箱在給排水設計中的作用及其如何選用同樣受到大家的關注。本人認為,《規范》的編制里面有個平衡性的把握問題,太粗了不易于具體的操作執行中的把握,太細了又難免有些地方不能照顧到方方面面,讓一些具體有困難的設計難于真正貫徹。因為規范的條文是用來直接在設計中體現的,所以應該具有可操作性,應該十分明確,如果有些地方不能明確的,如規范修訂中各方具有爭議的,建議就應該提高到上一層做出上面一層應該保證到的,而不應語言不詳、含糊其辭的列出一條,這樣最讓設計者和審圖、消防審查人員和各方人員難于把握,造成各方理解產生歧義,首先是設計人員在方案階段就無從把握,舉個例子,今天我這樣認為,做好方案,消防審查某個人員認為可行,過兩天時施工圖做好了,審查人員換了個人,對某條規范的理解不一樣,施工圖的工作變化就大了,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造成很大的浪費,非常不利于大家的工作,造成各方之間的矛盾,違反了規范編制的初衷。現將消防水箱設置平時遇到的一些問題理出,與大家一起分析探討。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版),以下簡稱
在一個四棟樓組成的小區內,只由一個消防水箱來供給他們的消防用水。那么,如果離消防水箱的另外一個樓失火,水從水箱到那棟樓房所需的時間是否妨礙了及時救火。另外一個問題,消防管道中平時是否充水?
我在做畢業設計時遇到這樣一個問題:我的設計任務是為四幢33層的商住樓(分別為F1、F2、F3、F4、)設給排水管道。其中F1和F2是連在一起的,均座落在樓盤的東南角;F3和F4也是連在一起的,座落在樓盤的西北角。請問在設計屋頂消防水箱時,要不要每幢樓都設置一個消防水箱,如果只在F2和F3各設置一個行不行,這樣做會違反規范嗎?
我們知道,現在按照給排水專業的做法,如果高位的水箱分為生活和消防的話,是共用一根補水管的。他們的做法是,每個供水的分支管都加電磁閥。毫無疑問生活水箱是靠液位器的高中低水位來啟動補水泵。那消防水箱呢?消防水箱是要保持一定的消防用水量。那么消防水箱的液位怎么控制呢?如果也按照生活水箱一樣高中低三個水位的話,是否就是只有到低水位,泵才啟動,那還怎么滿足水箱的水量呢?